作者:吳姵瑩Chloe Wu 諮商心理師
那天,朋友問起我怎麼看宗教與信仰,先撇除法力與高層靈
許多人在宗教裡獲得心靈安頓的力量,也獲得重生的機會,
而內心裡驅策著尋找宗教的原因,卻脫離不了關係的斷裂與 孤寂感,又或者是渴望被接納與照顧的失落感,當我們無 法識別那股內心驅策的力量,就容易被打著宗教與法力名義 的人為操作中受騙,原本已經過於匱乏與無助的身心狀態, 再次痛苦,更再次傷害已經薄弱的自我價值與對他人的信任 感。
還記得某次在學習靜心時,有位學員說到每次聽到音樂中有
佛洛姆在對神的愛篇章中提到:「由於上帝是父親,我就成
因此當一個人過度迷信,卻也意味在宗教裡他的心靈獲得救
贖,他內在關係裡感覺被支持、被保護與被接納,同時也在 當中獲得力量甚至生活的勇氣。而當外人想要批評或要求他 停下信仰時,也許需要自問,在他離開信仰時,又有誰可以 提供給他足夠大的依靠,又有誰可以滿足他對完美形象的依 賴?
而如何確認自己的信仰是否到了成熟階段,佛洛姆也提到「合一與界限」,也就是 「神不再是外在的力量」,而此時人已在自己心中建立起母性原則與父性原則,心中已不再把神當成父母保護與命令的力量,而是成為自己的父母。
當一個人有能力到達這個階段,卻也意味著對神的愛、對父
本文引述自佛洛姆《愛的藝術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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